預約駕駛考試

預約駕駛考試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運輸署
注意事項:
預約駕駛考試
- 合資格的考生可以按候試名單預約候試名單之末的考期(簡稱「尾期」)。
- 已登記參加抽籤的考生欲於網上申請相關車輛類別的「尾期」,必須首先取消相關抽籤登記。
- 登記路試不及格並符合相關條件的重考生可由上次應考日期起計最少四個工作天後登記申請重考生快期。
- 路試重考生如已購買駕駛考試表格重新排期考試,不可申請重考生快期。
- 申請人如持有正式駕駛執照但該執照已失效超過3年,不可申請重考生快期。
- 合資格的考生可於星期一至五上午11時至晚上11時59分(公眾假期除外),就其合資格申請重考生快期的車輛類別的不及格考試部分登記抽籤。
- 完成登記抽籤的考生可於每日上午9時至晚上11時59分期間查詢登記紀錄或取消有關登記。
- 中籤考生可於中籤當日下午5時前,使用有效的個人電子證書或已啟用數碼簽署功能的「智方便」帳戶(即「智方便+」),申請重發個人識別碼至已登記的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或更改通知方式以收取個人識別碼。
- 車輛類別及應考地區不設更改。如有需要,考生可取消有關登記,並於下一個工作天起再次登記抽籤。
- 重考生快期抽籤於工作天(即星期一至五)進行,公眾假期除外。抽籤結果於抽籤當日9時公布,考生可憑其抽籤登記編號查看最新抽籤結果。
- 中籤考生可於中籤當日上午10時至下午5時,憑其重考生快期抽籤個人識別碼登入網上系統自行揀選考期。
- 尚未繳付考試費用的中籤考生可在中籤當日的下午5時或之前,憑其重考生快期抽籤個人識別碼,透過「查詢已預約/已確認之駕駛考試」功能取消相關快期預約。預約一經取消,將不能索回,而考生在取消預約後亦將被視為放棄該次快期申請。
- 合資格的考生可於考期最少七整天前(現有考期及申請日期不計入7整天內)申請延期/暫時取消考試/更改考試地區。
- 本服務不適用於因健康理由或其他不可控因素缺席考試而申請延期的考生。
- 考生不能就其持有的重考生快期申請延期/暫時取消考試/更改考試地區。
- 有關申請一經接納,原定考期將被取消。在任何情況下,考生均不可索回原定考期。成功申請延期/更改考試地區的考生將獲編配處理申請當刻的「尾期」,在任何情況下考生不得選擇考期。
- 成功申請暫時取消考試的考生,須自行於適當時間經網上系統或至駕駛考期排期事務處申請重新編配考期,其新考期將為處理申請當刻的「尾期」,在任何情況下考生不得選擇考期。
- 如考生的駕駛考試表格在新編配考期當天已失效,考生須購買新的駕駛考試表格才可繼續有關申請。
- 經網上系統申請延期/暫時取消駕駛考試/更改考試地區設有申請次數上限。就同一駕駛考試表格及同一考試類別,考生只可網上遞交申請最多兩次(申請暫時取消考期及其後申請重新編配考期計算為一次申請)。超過申請次數上限的考生如欲再次遞交申請,須親身、郵寄、經投遞箱或授權代辦人遞交所需文件至駕駛考試排期事務處。
- 成功透過網上/電話預約駕駛考試的申請人可查詢預約詳情/取消預約/繳費。
- 考生可查詢包括於查詢當天或之後其個人的重考生快期預約資料(包括已取消的快期預約)。
- 考生需持有有效個人電子證書或智方便+賬戶方可網上繳交駕駛考試表格表用。
- 年滿70歲或以上的考生,以及需要通過運輸署駕駛能力評估或聽覺能力評估並已取得批准信的殘疾人士考生,如被抽中並成功預約考期,需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公眾假期除外),親身/經由代辦人帶同相關文件,於指定時間內到指定的牌照事務處繳交駕駛考試表格費用。
- 只有經網上成功申請駕駛考試/延期/暫時取消駕駛考試/更改考試地區的申請人才可經本系統查閱考期更新詳情。經其他途徑申請而作出的考期更改並不會在本系統顯示。
- 申請人可查詢各車種、考試類別及考試地區的駕駛考試輪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