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二:輸入申請資料 - 通訊地址
你可提供
本港地址
或
郵政信箱
(指示1)作為你的通訊地址。
(請注意,你在此申請所提供的通訊地址不會用作更改你在運輸署的牌照記錄。)
步驟二:輸入申請資料 - 本港地址
請提供你的本地地址如下:
選擇 "區"。
選擇 "地區"。
輸入 "門牌/鄉村號碼"。
輸入 "街道/鄉村"。
輸入 "屋苑"。
輸入 "樓/大廈"。
輸入 "座數"。
輸入 "樓層號碼。
輸入 "室號"。
在版面的右下方,你可以:
按 <
返回
> 鍵返回上一頁;或
按 <
清除
> 鍵清除及重新輸入資料;或
按 <
繼續
> 鍵進入下一個步驟確認你的申請資料。
步驟二:輸入申請資料 - 郵政信箱
請提供你的郵政信箱如下:
選擇 "區"。
選擇 "郵政局名稱"。
輸入 "郵政信箱號碼"。
在版面的右下方,你可以:
按 <
返回
> 鍵返回上一頁;或
按 <
清除
> 鍵清除及重新輸入資料;或
按 <
繼續
> 鍵進入下一個步驟確認你的申請資料。